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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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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市场豆芽档主独占卖豆芽的权利??
今日(2008年6月14日)9点左右我去了伦教市场买菜,打算买一些豆芽,经过了一个有豆芽卖的档口(不只是买豆芽),档主是一个妇女,就在我买豆芽的时候,突然在后面走来了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对卖豆芽的妇女说:“谁叫你卖豆芽的?”然后就把档主档口上的所有东西都翻到了地上····。之后我想了解一下发生了什么事就问了在市场卖菜的人,他说:“刚刚的那个男人是在市场卖豆芽的,一向都不准其他人卖豆芽,如果有人卖豆芽就会去捣乱,有时还打人。”我问:“市场没人管吗?”,他说:“谁敢管,那些人都是以势凌人的,得罪他们的话,他们会叫人来打你····。”
我听了非常惊讶,也很气愤,为什么伦教市场有这种事发生没人管?连过问的人都没有,你们不只是把卖东西的位置出租给人就可以了的,别人是用血汗钱来租用你的位置的,而你们收了别人的管理费又不履行义务,这样讲得过去吗?卖豆芽不是一个人的权利,个个人都可以卖,为什么你们就不管,让那种人横行霸道,让这种歪风邪气继续蔓延,形成恶性竞争?自己卖豆芽不让别人卖,去翻人的档口还翻得理所当然的,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连法律都不能制止这种事情发生?我不信,我相信法律就是一切。
最后希望伦教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真处理这件事情(市场里面有监控录象),还销售者一个应有的权利,不要再让这种恶性竞争继续下去,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买豆芽不是一个人的权利,你没有这种独占的权利”。
【生】wu
2008-6-14 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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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点子属市场管理问题,已转信访办负责处理。
【伦教镇政府】2008-6-24 9:2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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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伦教市场豆芽档独占经营的问题,已交由信访部门转工商分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已回复提意见者。
据了解,市场各行业划分按照划行归市分门别类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各行业严格按照类别范围进行经营,任何档位及个人严禁超范围经营。
针对豆芽档市场投标前已明文规定采取专档专卖,其他一切行业不能兼营芽菜。该市场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下设四个豆芽档口进行投标,并不存在“暗箱操作”和“垄断经营”。个别蔬菜档摆卖豆芽一事,其本身已超范围经营,市场管理方已对其进行多次教育,档主已承诺以后不再售卖,但暗地里依然违规售卖,严重影响市场日常管理也侵害了豆芽档主的利益。
当天双方因卖豆芽一事发生口角并引发冲撞,伦教星宏市场管理服务部及时发现并制止,并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出错误地方。最后双方都接受批评,并对自己错误地方进行检讨保证日后双方都能遵守市场规定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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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镇政府】2008-8-8 15: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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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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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参加了计生短信有奖活动,活动最后一条信息是“感谢你参与本次活动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你已答对全部问题,系统将自动记录本手机号码作为抽奖凭证,并于8月上旬公布抽奖结果。若你对进一步完善伦教的计划生育工作有何宝贵意见和建议,可直接编辑“jdz+内容”短信回复,一经采用,继续有机会获取“金点子”大奖。”我就按照这样编写短信,但是短信回复说“回答错误等之类的信息”,一边叫我们提建议,一边又不能发出,那干脆不要叫人给意见嘛。第二:我对计生工作有点意见,我发现不知道为什么嫁到本市的已婚育妇女必须要每季去妇检,但嫁到外市的本市户口已婚育妇女就不用妇检呢?第三:为什么嫁到本市的已婚育妇女要强制上环,而嫁到外市的本市户口的已婚育妇女就不用呢?
【马顺华】依士文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2008-7-3 16: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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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转至计生办回复所提问题。
【伦教镇政府】2008-7-22 11:5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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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子中提到关于计生工作的意见已由信访办转交计生办调查,并已将有关情况回复提意见者。1、近期计生短信有奖活动是计生办与中移动公司合作的项目,由中移动公司提供平台短信服务。由于技术上的限制,短信内容不能超过70个字符,否则会出现“回答错误”之类的信息提示。计生办已将上述情况反馈给中移动公司,要求在信息中注明这个限制。建议提点子者循“金点子”征集通告中的途径提出(在伦教街道政务网有相关征集途径)。2、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佛山市贯彻〈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中确定我市育龄妇女每年接受三次孕情检查,我街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3、现时没有强制要求育龄妇女上环的规定,我市实行避孕措施知情选择,育龄对象因身体问题不适宜上环的,可申请知情选择,选择其他避孕节育措施。
【伦教镇政府】2008-8-12 17:4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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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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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旧广珠路无路灯树又多,平日不见巡警,治安隐患!
【何伟】北滘派出所
2008-7-14 2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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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已转由信访部门交公安机关调查并回复了何先生。
首先感谢何先生对于伦教旧广珠路治安情况的关注及意见。
针对何先生反映伦教旧广珠公路警察巡逻少,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据查,该地段是有路灯的,但由于个别树木比较高大浓密,遮挡了部分灯光,对此街道将责成有关部门对树木进行及时修剪并研究是否增加路灯。长期以来,街道派出所均天天巡查该地段及上堤围巡逻,并结合目前的“平安迎奥运”专项行动加强了对常教辖区的路面巡逻。白天由1名值班民警带领治安员对辖区重点路段着装巡逻;晚上由驻区民警带领治安员对重点路段进行巡逻或预伏。派出所今后仍会加强对旧广珠公路的巡逻防控力度,以减少犯罪的发生。
【伦教镇政府】2008-9-17 18:3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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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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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规划区域的控制没有明确时限,有的道路已规划了10多年了,仍没有确实的建设时间。在范围内的民房或者因危房、或者是儿女长大等等的特殊,必须要进行改建,却不批准。对此,政府能否先安排拆迁用地,让村民自行拆迁建设。这样,最小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化解了民怨,提高了政府的形象;二是减少了日后拆迁时的补偿费用,减轻日后拆迁工作的压力。
我想,不允许在规划范围内改建,目的是为了日后拆迁时少补偿。而许村民先自行拆迁建设,政府又不用补偿,同时也解决了村民的实际问题,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霞石的一名村民】免了
2008-7-30 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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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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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土规划部门意见,有关建议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但我们可向上反映,建议留下姓名以便联系。
【伦教镇政府】2008-8-7 9: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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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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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馆有一篮球架已坏半年,无人修理!
2.体育馆有安装照明灯,但晚上只开一半的灯,一半的球场闲置,但另一半的球场人满为患.无人管理!
3.体育馆建娱乐场所,人们体育锻炼面积减少,影响人们锻炼身体!
建议:定期安排人进行监督体育馆管理者的工作,还人们一个宽松的体育锻炼环境.
另外:
1.请问伦教体育馆可开展哪些体育活动?有无文件规定?
2.小孩是否可在体育馆进行跑步.羽毛球.溜冰等体育活动,锻炼身体 ?
【林志雄】汉达电脑
2008-8-2 23: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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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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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涉及体育馆管理问题,已转信访部门跟进。
【伦教镇政府】2008-8-7 9:4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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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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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并已答复林先生。
首先感谢林先生对体育馆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体育馆内并不存在损坏半年无人修理的篮球架。鉴于体育馆的室外篮球场是免费开放的,使用频率很高,每天都有许多市民在此打球,部分市民特别是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总喜欢扣篮,故篮球架经常损坏。体育馆方面经常检查馆内各体育器材的情况,但损坏速度往往比修理速度快,故造成坏球架无人修理的误会。前段时间街道办举办暑期三人篮球赛前已再一次全面修理好馆内损坏的篮球架。在此也呼吁使用室外篮球场的市民注意爱护好公物,推己及人,珍惜其他人的使用机会,避免浪费公帑。
2、鉴于我街道全年用电紧张,且体育馆照明灯用电量很大,为节约用电、开源节流,非有正式比赛时,体育馆安装照明灯确实每晚只开一半,但只开一半照明灯所产生的亮度也足够全场的篮球照明需要。篮球场并没有闲置的现象,相反,由于室外篮球场不收费,在室外场练球的市民较多。
3、体育馆虽然是政府投资兴建,为伦教市民健身增加一个休闲场所,但具体日常运作经费需要采用“以馆养馆”的方式,为弥补办馆经费不足,街道办经研究同意,将体育馆部分场地以租赁方式对外招租,用作儿童游乐场,向公众开放。现泰安乐园已按规定申办了《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4、伦教体育馆现阶段设有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跆拳道等健身场地及设施。伦教体育馆是属敞开式的,比封闭式体育场馆管理难度大,为规范其管理,按上级对体育场馆的管理要求,任何人等未经申报批准,一律禁止在体育馆内设立经营性体育项目。如在馆内擅自设立经营性项目,一经发现,将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
5、广大市民,包括小孩均可到体育馆锻炼身体。在不影响他人锻炼的情况下,可在体育馆内进行跑步、打羽毛球等活动。
【伦教镇政府】2008-9-17 16: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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